关于上报2016年度荣誉称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1-05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及年终考评工作,校文明办将于近期收集汇总2016年度我校所获各类荣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将2016年度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各类荣誉进行统计(不包括个人荣誉),将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统计表上报校文明办。其中,奖杯、奖牌只上交复印件或照片,受到我校表彰的各类荣誉不再上报。

二、报送时间

2016年12月29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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