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医专志愿者注册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为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南阳市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志愿者注册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通过对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分类指导,更好地调动广大志愿者服务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常态、灵活、便捷、高效的文明志愿服务,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注册志愿者的定义和基本条件

(一)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市文明办、市社会志愿服务联合会授权的注册机构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二)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文明礼貌。

4、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5、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注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培训。

2、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4、对志愿服务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志愿者组织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文明礼仪规范,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志愿者注册

(一)注册机构

1、我校文明办为南阳医专志愿者注册的一级注册机构。

2、校文明办授权南阳医专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志愿者注册的下级注册机构。下级注册机构接受上一级注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二)注册程序

1、登记。校文明办(设在宣传部)负责教职工,南阳医专青年志愿者协会(设在校团委)负责学生。申请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向所在系(院)、部门登记,填写《南阳市志愿者注册报名表》(附件一,正反打印);各系(院)、部门将志愿者信息汇总,填写《南阳市志愿者注册统计汇总表》(附件二);同时,将以上两份表于4月26日前上报。其中,教职工报送至校文明办,学生报送至南阳医专青年志愿者协会。教职工志愿者比例不低于本部门总人数的40%,学生志愿者比例见附件四。

2、审核。校文明办和南阳医专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申请人的身份、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通过志愿者注册管理软件将申请人所填《南阳市志愿者注册报名表》相关信息录入注册志愿者数据库。

3、颁证。经审核,由校文明办和南阳医专青年志愿者协会向志愿者颁发注册证。注册志愿者不得重复注册。

五、注册志愿者管理

(一)管理平台

1、志愿者注册证是志愿者服务的管理载体。志愿者注册证用于记录注册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获得的志愿服务荣誉等事项。注册证由市志愿者联合会统一制作并免费发放给各注册机构。志愿者注册证用完或遗失后,注册志愿者可到原注册机构领取新证。

2、志愿者注册成功后即获得全市统一使用的注册号。注册号与数据库中的注册志愿者ID编号一致,在注册志愿者登记证上标明并记录在志愿者本人的注册档案中,永久使用。

(二)注册志愿者服务记录管理

1、建立志愿服务认证员聘任制度。市文明办聘请校文明办工作人员和南阳医专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担任志愿服务认证员,对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效果进行确认。

2、建立小时制的时间累计制度。志愿者在每次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由认证员对上述事项进行确认并在注册志愿者注册证上进行登记。

(三)志愿者的标识

志愿者标识是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时的标志,是志愿者服务成绩的记录载体。南阳志愿者标识包括志愿者组织标志、志愿者注册证、志愿者服务队队旗等,其样式由市文明办或其他志愿服务团体统一设计、发放。服务活动中,队旗须直立或悬挂在醒目位置,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者可出示证件,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填写实际服务时间并签署姓名,作为对志愿者考核的依据。我校文明办负责对标识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标识只作为志愿服务标志和服务时间记录之用,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五)表彰奖励

1、根据时间累计制度,按照服务记录所记载的志愿服务时间评选表彰星级注册志愿者。以100小时为单位顺次递延,累计从事志愿服务100小时到500小时的志愿者将依次获得“一星级”、“二星级”直至“五星级”的志愿者称号。获得五星级志愿者称号的同时授予志愿服务奖奖章。

2、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800、1000小时的,根据服务成效,分别推荐授予志愿服务铜奖、银奖、金奖奖章,并进行表彰奖励。

3、连续从事志愿服务达到6个月以上的,根据工作成效,可直接推荐授予各级别志愿服务奖奖章。

4、对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志愿服务团体,也要以组织奖的形式进行表彰奖励。

5、星级志愿者的表彰奖励和志愿服务奖奖章的授予由我校文明办和市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铜奖、银奖、金奖奖章的授予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实施。

6、奖章获得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志愿服务组织备案;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依据注册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体等荣誉称号。

六、组织保障

市文明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我校文明办建立志愿服务总站,学校各部门、单位建立志愿服务站,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推动此项工作全面展开。

七、工作要求

校文明办将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成效大小作为志愿服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列入工作考核。凡在本办法颁布后未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部门,不得参加志愿者工作组织奖和各级文明创建先进评选。

附件:1、南阳市志愿者注册报名表

2、南阳市志愿者注册统计汇总表

3、南阳医专志愿者登记工作流程

4、学生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宣传部

2013年4月22日

附件1:

南阳市志愿者注册报名表

志愿者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照 片

籍贯

户籍

所在地

政治

面貌

宗教

信仰

学历

职称

职务

职业

工作单位及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特 长

其他有效证件号

爱 好

联系

方式

联系

地址

邮编

联系

电话

办公: 宅电: 手机:

Email

服务意向

申请人

承诺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奉献他人,提升自己,服务社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新南阳奉献力量。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南阳市志愿者注册统计汇总表

工作站: 填表单位: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教育

程度

职业

特长

技能

联系

电话

注册证号

备 注:对同一服务内容的志愿者进行汇总。

附件3:

南阳医专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流程

一、注册登记的原则和方法

(一)南阳医专文明办设立志愿服务工作总站,为一级注册机构,南阳医专青年志愿者协会为二级注册机构,校属各单位、部门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

(二)按照“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原则开展注册登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一处登记,综合汇总”的方法。

(三)各单位、部门人员在本单位、部门工作站进行登记。

(四)各工作站将志愿者注册登记资料录入电脑,并进行汇总,青年志愿者(学生)信息上报至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社会志愿者(教职工)信息上报至校文明办。校文明办将志愿者注册登记资料上报市文明办。

二、注册登记工作流程

(一)我校青年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填写注册登记表→本系(院)志愿者工作站→将志愿者个人信息录入电脑→填写统计汇总表→注册登记表、统计汇总表各1套(电子版)交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上交校文明办→统一上报市文明办。

(二)我校社会志愿者(教职工志愿者)填写注册登记表→本系(院)、部门志愿者工作站→将志愿者个人信息录入电脑→填写统计汇总表→注册登记表、统计汇总表各1套(电子版)交校文明办→统一上报市文明办。

(三)教职工志愿者注册证号由校文明办统一编制。

附件4:

学生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系 别

人 数

志愿者人数

号 段

临床系

4259

1704

2300001-2301704

护理系

6447

2578

2301705-2304282

中医系

2357

943

2304283-2305225

药学系

1002

401

2305226-2305626

医技系

1089

456

2305627-2306082

针骨系

786

315

2306083-2306397

国教院

389

156

2306398-2306553

卫管系

77

31

2306554-2306584

中专部

2935

1174

2306585-230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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