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属二级单位独立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根据省、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须独立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应与其主管单位捆绑创建。因此,我校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和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要独立创建文明单位,且可以直接向市文明办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南阳医专文明办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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