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评选方案

作者: 时间:2015-10-1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小区,结合市区开展的清洁家园活动,切实有效地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南阳市中心城区创建模范社区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及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评选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南阳医专“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良

副组长:赵新富 王永科 田 端 李绍东 刘 洋

成 员:谢 静 杨金运 牛嵩山 朱东民 古 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主任由赵新富兼任,谢静兼任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梁红 申予波 崔英姿

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家庭

1、家庭全体成员遵守公民道德、文明公约、家庭美德等规范。积极参加各项公益事业和活动,助人为乐,扶贫济困。

2、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无违规违法行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不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之间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5、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卫生;室内布置合理,清洁整齐,家庭成员端庄大方,举止文明。

(二)文明居民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爱祖国、爱家乡、爱医专,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南阳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居民文明守则》。

3、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成绩,自觉为医专增辉添彩。

4、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踊跃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活动,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影响,得到干群好评。

6、在本社区居住满三年以上的人员,可参加评选。

(三)文明楼院

1、整治脏乱,改善楼院环境,达到“绿、洁、畅、亮、美”。

2、文化活动占领楼院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建立和完善楼院文化活动设施,建立居民群众自娱自乐的队伍和组织,做到文体活动经常化。

3、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筹措资金,建立、完善楼院服务设施,便民服务网点等,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服务楼院、服务居民。

三、评选办法

1、“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文明家庭50户,文明居民60名。首先,由居民自荐和居民之间推荐,楼长办公会议初步审定。第二,由学校分管领导和社区居委会、工会讨论确定。最后,上报“三文明”文字材料,由校党委审定,进行表彰,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三文明”创评活动。

2、“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的评选要严格掌握标准,执行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杜绝弄虚作假。

3、“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的命名,由学校或街道命名;并报学校或卧龙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备案。

四、表彰和奖励

“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由校党委下文通报表彰,并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牌。对“文明家庭”、“文明居民”、“文明楼院”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五、具体要求

组织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在评选中要端正态度,不循私情,严格标准,使评选活动透明化,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南阳医专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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