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18 点击数: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公安局,市直、市国资委、油田文

明办,驻宛部队和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

2007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已联合评选表彰三届南阳市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兴起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河南和“三个南阳”建设为根本任务,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南阳军分区政治部

三、奖项设置

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4人,共表彰20人,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提名奖。

四、评选标准

1.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五、推荐和评选范围

凡符合南阳市道德模范推荐标准的南阳市公民(包括驻南阳部队服役一年以上的军人和在南阳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南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人选。

往届南阳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河南好人”、“最美人物”等和受到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中央、省级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可优先推荐。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公民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六、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3月15日——3月31日)。

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南阳军分区政治部联合成立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组织委员会,负责本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审议候选人资格、组织投票评选和日常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377-63399351;电子邮箱:nywmbgmjyk@163.com。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地、本系统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市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组织投票等工作。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群众采取个人自荐方式参与道德模范评选。

3、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表彰办法。

第二阶段:组织推荐(4月1日——5月20日)。

1、各级各单位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精心组织撰写事迹材料。

原则上每个县(区)和市直文明办每类道德模范推荐1名、共推荐5名候选人,市国资委、油田文明办以及驻宛部队和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各推荐2-3名候选人,不限类别。

推荐人选要先在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见义勇为类模范应提供由县级公安机关确认并颁发的见义勇为认定证书复印件。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推荐人选无异议后,再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驻宛部队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由南阳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个人自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申报,由当地组委会统一审核申报。

2、按照确定的推荐人选,分类别填报《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加盖主办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5月20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附电子版),每人附2000字左右和3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1份,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红底)

第三阶段:审核公示、评定表彰(5月21日——6月30日)

1、市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和遴选,提出建议名单报市组委会;市组委会审核并经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确定50人作为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2、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各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组织公众投票。

3、市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组织评选,提出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人员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研究,确定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

4、市文明委对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对获得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评选表彰组委会在市文明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各单位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地、本系统人选推荐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这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面向基层,公平公正。评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以及新兴媒体作用,运用通讯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道德讲堂等多种方式,浓墨重彩地宣传道德模范,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寻找“最美人物”、“最美家庭”、“善行义举榜”等活动和品牌,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要坚持道德模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等活动,发动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学校、机关演讲报告,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做好人的体会,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附件:1、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

2、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3、第四届南阳市道德模范候选人自荐表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文明办

南阳市总工会

共青团南阳市委

南阳市妇联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军分区政治部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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